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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作出重要批示 下发红头文件

灵宝市政法综治各部门掀起向刘振华法官学习热潮

  发布时间:2013-08-07 22:28:59


    灵宝法院网讯  8月6日,灵宝市政法综治推进会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家群在讲话中号召全市政法综治各部门向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庭长、全国优秀法官刘振华同志学习。

    刘振华,1995年7月进入灵宝市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任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庭长,从事审判工作1 8年来,恪尽职守,勤勉敬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忠实履行法官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荣立河南省高院二等功、河南省法制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首届百佳调解之星、河南省优秀法官、三门峡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刘振华同志是我市政法干警公正执法的楷模,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典范,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为大力弘扬刘刘振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领、激励全市政法干警在实现“富裕文明,生态宜居”新灵宝目标中建功立业。为进一步推动“转变作风、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活动开展,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全国优秀法官”刘振华同志学习活动。

    学习他爱岗敬业,一心为民的崇高思想。刘振华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热爱政法事业,时刻牢记神圣使命,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坚持以人为本,用理解方式贴近当事人;坚持保护弱者,用换位方式感染当事人;坚持服务为重,用解难方式惠及当事人,切实做到忠诚为民、服务人民、竭诚奉献。

    学习他勤于探索,争创一流的职业追求。刘振华同志勤奋好学,潜心钻研,先后攻读了法律专科、本科,精心研读新旧法律条文,力求深刻理解,正确运用。他勤于实践,善于总结,积极探索新时期审判和执行艺术,在办案工作中注意把调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积极化解当事人矛盾,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他探索出了“调解十一法”,在全省法院广为宣讲。

    学习他勇挑重担,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刘振华同志对自己严格要求,不计名利、乐于奉献,在困难面前永不退缩,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奉献给党和人民,使人生价值在为人民司法的神圣岗位上熠熠生辉。

    学习他清正廉洁、纤尘不染的可贵品质。刘振华同志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始终恪守职业准则,依法公正办案,不谋私利,不徇私情,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以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尊重,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全市政法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向刘振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将向刘振华同志学习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当前全系统开展的“转变作风,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大讨论活动结合,进一步动员全市政法干警紧紧围绕“四大战略定位”和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宜居”新灵宝目标,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标杆、创新方式,全面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灵宝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张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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