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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包庇有罪之人 获刑悔恨受惠作假之实

  发布时间:2013-07-30 09:07:14


    灵宝法院网讯  “朋友有难,帮还是不帮?帮什么?怎么帮?”被告人郭伟贪图钱财,知法犯法,“帮”朋友把自己帮进了监狱。2013年7月22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郭伟以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违法所得10万元,予以追缴。

    2012年6月20日17时许,被告人郭伟乘坐张结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在加油站倒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张结弃车逃逸,因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货车车主李文为了能顺利获取车辆保险金,便与其妻及张结之妻,多次到郭伟家中,劝说郭伟去三门峡交警大队顶替张结处理事故,并向郭伟承诺,其已经把事情跑好了,只要到交警大队配合做个笔录就行。被告人郭伟在接受了车主李文及张结之妻郭菲所给的10万元后,于2012年7月23日到三门峡市高速交警七大队投案,供认系其驾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次日因涉嫌交通肇事被三门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2年12月24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伟犯交通肇事罪向灵宝法院提起公诉。庭审后,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对本案补充侦查后,以被告人郭伟犯包庇罪,于2013年4月10日将本案重新移送灵宝法院。

    灵宝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伟明知张结为犯罪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鉴于被告人郭伟认罪态度较好,归案后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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