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7月24日上午,灵宝法院五亩法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王某与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庭审旁听打分。
该案案情复杂曾在我院一审后由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唐某承租王某自有房做生意,在唐某承租房屋期间因王某要求提高房屋租金双方产生矛盾,唐某拒绝交纳房租且王某进行殴打,王某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后,又到人大、信访部门上访,庭审中王某的情绪十分激动常常大吼大叫,致使案件庭审不能正常进行,主审法官决定休庭五分钟,休庭后有人大代表建议,对不服从庭审纪律的当事人多讲道理,还要有一些惩戒措施。再次开庭后,主审法官对王某进行口头训诫一次,以下的庭审较为顺利。
庭审结束后,市人大法工委许主任说“庭审中法官的庭审思路非常清晰,案件事实的查明也比较清楚,法官依法根据合同内容进行裁判,这就是司法为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