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耐心细致的沟通可以取得意想不到的结果,今天我又结了一起案子,并且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我感到很欣慰!” 2013年7月8日上午,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王磊办理完一起债务案件的执行结案手续,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写下了上面一段话。
建某与孙某系同村近邻,2010年1月,因2万元债务款建某将孙某起诉到灵宝法院,灵宝法院判决被告分两次将债务还清。孙某仍迟迟不能履行。第一笔款到期后,建某向灵宝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孙某早年与妻子离婚,独自抚养一子,无业,除生产组分红外无其他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困难,2万元债务对于他来说已属巨额债务,该案办理起来有一定难度。通过执行人员耐心做工作,孙某还款1万元,并用家中的一台电视机抵顶了3000元。第一次申请执行顺利结案。
2012年5月,建某第二次申请执行。这一次,被执行人孙抵触情绪很大:“能给的都给他了,电视机也顶了账,我现在实在没有能力,我还不了钱他能把我咋?”。面对这样的“困难户”,执行人员没有放弃,一年多来,执行人员有空就给孙某打电话或者发短信,并亲自去被执行人孙某家不下20次,不间断地与孙某交流;同时给原告建某打电话,让他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执行的进展步骤和孙某面临的困境,为案件的协调打好基础。
2013年7月8日上午,执行人员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拨通被执行人孙某电话后,却听到孙某意外的“表白”:“我前几天从亲戚跟前借5000块钱,已经给老建送去了,你为我们的事情说了那么多话,跑了那么多路,我再不还钱就不像话了,老建也知道我生活困难,他答应我们的债务一笔勾销了!还得谢谢你啊!……”沟通了这么久,终于达成了想要的效果,执行人员当即通知申请人建某到庭,经核实,孙某确于7月3日主动联系建某,为其送去了5000元,两人尽释前嫌。建某明确表示下欠的2000元“不要了”,并在执行笔录上签名。
至此,一起长达数年的债务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