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执行工作

申请执行期限

  发布时间:2013-07-04 17:44:44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申请执行的期限:

    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期限以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496318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