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灵宝法院召开新闻宣传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3-07-03 15:24:37


    灵宝法院网讯 2013年7月3日上午,灵宝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三门峡市中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及最高法院、省高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灵宝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灵宝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及奖惩办法。宣教科刘赞芳科长进行了自媒体发稿辅导,卫秀萍院长就如何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做了重要讲话。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网络通讯员参加了会议。

    灵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秀萍结合工作实际,就深入贯彻市中院新闻宣传会议精神及最高法院、省高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该院如何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认清自媒体时代,提高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自身宣传。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宣传自身工作能力,展现工作风采,扑下身子、真实干、重实效,营造一个自上而下全体干警“人人参与、人人写稿”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与媒体的互动关系。全院干警应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媒体记者建立友善关系,勤沟通,多互动,媒体记者不仅是法院工作的监督者,更是法院工作的宣传员,我们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办案基本的要求外,同时要多向他们提供信息,共同为社会法制建设做好正面宣传。

    三是纵向与横向比较相结合,打造阳光法院。我们自身在做好宣传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单位内部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存在一些不足,还需要及时通过博客、微博等自媒体的应用关注其他法院的工作信息,借鉴他们的优势,取其精华,不断完善宣传工作,打造阳光法院。

    四是宣传渠道多样化。全院干警在博客、微信上发表言论或者转发信息时勤思考,发现问题捕捉亮点,调动好自身的敏锐性、积极性与主动性,将它形成一种习惯,同时要认识和把握新媒体传播的特点,运用商业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平台开展工作。

责任编辑:刘赞芳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06970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