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丈夫因工死亡,公婆与儿媳为争夺赔偿款,围绕婚姻有效无效、该不该撤销、赔偿款该如何分配等打了一系列官司,这一切,皆因一张假冒他人身份办理的身份证引起……6月18日至6月24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编导顾雪迎一行到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对这起精品案件进行了采访。
2012年6月,在矿山上打工的刘玉柱遭遇坑道塌方,不幸遇难,矿山为此赔偿60万元。巨额赔偿引发刘玉柱的母亲、大女儿刘盈盈以及刘玉柱的兄弟姐妹与刘玉柱的妻子王丽及其儿子之间的争执,村干部几番调解都没有成功。2012年8月,刘盈盈与奶奶一起向灵宝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灵宝市民政局撤销对刘玉柱的婚姻登记,理由是当初王丽冒用田小花身份信息,民政部门审查不严,错误地为刘玉柱与王丽颁发了结婚证。灵宝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可撤销婚姻只有受胁迫婚姻这一种,刘玉柱与王丽的婚姻不属可撤销婚姻,驳回了刘盈盈及其奶奶的诉讼请求,刘盈盈不服,向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三门峡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行政诉讼败诉后,刘盈盈及其奶奶又向灵宝市人民法院同时提起了民事诉讼,申请法院宣告刘玉柱与王丽的婚姻无效。理由是刘玉柱虽然与田小花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但其婚姻属事实婚姻,因此,刘玉柱与王丽再结婚就构成了重婚,属于无效婚姻。2013年3月14日,灵宝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认为刘玉柱与田小花之间形成的是非法同居关系,且已经解除,刘玉柱与王丽登记结婚不构成重婚,驳回了刘盈盈的申请。
案件宣判后,《中国审判》、《河南法制报》、《公民与法》对此分别以案例分析、说法故事等形式进行了报道,后又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选中,作为成功判例进行了采拍。6月18日24日期间,栏目组工作人员马不停蹄地采访了承办法官以及相关当事人等,灵宝法院全程协助说法栏目组进行了采访和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