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三门峡中级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标的300多万元的案件,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10天时间,这个速度再次刷新了三门峡中院案件执行效率的纪录,从执行法官疲惫的神态和当事人感激的话语中不难看出法院执行工作的辛苦和三门峡中院加强执行期限管理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的决心与努力。
中国黄金河南公司申请执行陕县申家窑金矿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标的341万元,该案承办人5月27日拿到案件后,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处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由于被执行人单位处于陕县深山之中,交通极为不便,为了能够尽早同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当面进行沟通,承办法官全然不顾天气的炎热和自己近60岁的年龄,在山上就地等候3个多小时。之后几天,承办法官又放弃星期天休息时间,先后多次上门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耐心释法,坚持不懈,极力促成执行和解,当事人双方终于在6月5日就案件标的和履行方式达成协议,并于当天履行完毕,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立即制作裁定文书并送达,案件完全执结,从立案到结案共用了10天时间。
今年以来,三门峡中院执行局认真落实全市法院关于治理隐型超审限问题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案件执行期限管理,先后制定了换员执行制度、执行期限定期提醒制度,坚决杜绝超期执行积案,合理调配执行力量和时间,优化执行庭室人员配置,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同时加大强制措施的适用力度,穷尽执行手段和措施,减少程序终结的结案方式,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