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3年5月7日9时许,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法庭副庭长杜秋平、书记员霍磊磊带着原告陈某,来到了距离县城40余公里的苏村乡段洼村,在村委会会议室内很快布置好了一个巡回法庭。而法警孙辉和司机则驱车到距离村委会6公里的小桥村,将高位截瘫坐在轮椅上的被告杨某接到了村委会。10时整,原告陈某与被告杨某离婚一案准时开庭,1个小时40分钟,庭审结束,法庭干警又驱车将被告杨某及其乘坐的轮椅送回家中。原来尹庄法庭受理陈某与杨某离婚一案后,当了解到被告杨某高位截瘫,行动不便,须乘坐轮椅出行时,该庭才决定到被告所在地巡回审判。长期以来尹庄法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从实际出发,对于在农忙时节或者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当事人行动确有不便的案件,在广大农村地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说法。今年共巡回审理案件43件,巡回审判率达到45%,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纠纷现场,消灭在田间地头,即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率,又能把法律知识送到老百姓大的家门口,取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