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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故县法庭为三名四川籍农民工讨工资

  发布时间:2013-04-12 10:37:07


    灵宝法院网讯 “你们真是人民的还法官,我们要了大半年都没要下一分钱,法庭帮了我们的大忙!”4月8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快速审结了3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

    开展“转变作风,执法为民、服务大局”活动以来,灵宝法院故县法庭积极响应号召,对于农民工清欠工资案件,除特殊情况外,要求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实行当天立案,当天送达,10000元以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在1个月内结案。

    2013年4月7日,雷某等3位四川籍农民工因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领不到工资,将灵宝市故县镇矿山工头石某起诉到灵宝市人民法院,要求石某立即支付拖欠雷某等3人的工资款50000余元。故县法庭受理后,十分重视,由副庭长赵征远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当天立案,当天送达,第二天调解。经过一番耐心工作,最终,被告石某与原告雷某等3人达成了被告4月30日之前支付全部工资款的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刘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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