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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打官司难?这案子办得好,办得快!”

  发布时间:2013-04-10 08:46:35


    灵宝法院网讯  六名妇女凑钱相约去看病,途中意外遭遇交通事故,被告却拒绝赔偿损失。灵宝市人民法院民二庭为了及时保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大胆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案件,当事人感慨:“谁说打官司难,这案子办得好,办得快!”。

    2012年10月25日17时许,邓昌怀驾驶豫MR2222小型越野车沿209国道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至209国道三淅高速灵卢段TJ05标段项目经理部前路段时,与杜苗军驾驶的相对方向行驶的豫MS7955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乘坐在豫MS7955号车上的宁书琴、薛粉亭、李秀停、薛彩朋、孙银层、朱小贯等六名妇女及驾驶人杜苗军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这六名妇女来自卢氏县同一个村,家住深山区,家境困难,好不容易凑点钱到三门峡市治疗疾病,谁知还没到地方,就发生了交通事故,真是雪上加霜!事故经灵宝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责任认定:邓昌怀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责任人迟迟不能赔偿。无奈,2013年1月10,宁书琴、薛粉亭、李秀停、薛彩朋、孙银层、朱小贯以及驾驶员杜苗军将邓昌怀起诉到灵宝市人民法院,该院民二庭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速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快速送达开庭传票,于2013年1月29日对七起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于2013年1月30日对宁书琴、薛粉亭、李秀停、薛彩朋、孙银层、杜苗军案件及时裁判。对朱小贯案件进一步调查审理后,于2013年3月19日仍然适用简易程序予以裁判,依法判决被告邓昌怀赔偿七名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经济损失 18 万余元。截止4月10日,上述七起案件已全部生效。

                              

责任编辑:刘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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