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4月3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干警在“缅怀革命先烈清明节扫墓”活动中,祭拜了灵宝市阳店镇下北村“一九四七年解放战争殉难烈士纪念碑”。该纪念碑是1951年12月1日,由原灵宝县第三区暨第十八乡全体干群为纪念解放战争殉难烈士所敬建。
1947年8月,陈谢领导下的人民解放军南渡黄河,解放了豫西大片地区,灵宝县境亦于同时宣告解放。后由于我军正确执行毛主席的指示,转移东线作战,去大量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胡、马匪军遂乘隙东出潼关颠覆,与当地土匪恶霸勾结、组织暴乱,血腥杀害无辜的翻身农民。据不完全统计,死在敌人活埋、刀铡、投井、肢解、枪杀等毒害下的干部、战士、民兵、群众等只我三区共128名,还有许多无名氏。灵宝于1949年6月再度解放,人民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这些幸福生活是和烈士们的英勇奋斗不可分离的。
通过祭拜活动,法院干警重温了烈士们缔造革命的艰难,坚定了司法为民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