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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四项措施开展涉党政机关等主体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案件排查摸底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03 11:38:01


    灵宝法院网讯  一是将排查摸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排查摸底工作是开展专项积案清理活动的重要前期准备,各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要认真梳理、逐案排查。要求办案人做到心中有数,对手中所有的案件全部进行清理、排查,要比以往更加详细、清晰,做到认真、细致,杜绝出现漏报。

  三是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本次排查摸底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庭对排查到的案件详细信息按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并且及时填表报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四是要加强监督,明确责任。主要领导加强监督管理,案件承办人具体负责,因办案人原因而产生瞒报、虚报、漏报、弄虚作假问题,由案件承办人承担责任。

  执行局在此次排查摸底工作中,通过集中精神、强化有力措施,确保了排查摸底工作顺利进行,为下一步开展专项积案清理活动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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