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灵宝法院尹庄法庭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大力适用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该庭规定除法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其他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庭接到案件后一般立即由承办人送达或电话通知当事人来庭领取,决不拖延。如果原被告双方同意,可马上开庭,若需答辩的也定下时间,排期开庭。对于确实不能调解的案件,依法当庭宣判。
二是对于事实清楚,纯给付内容的案件,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上诉和二审程序,降低诉讼成本。
三是将庭前调解重口前移至送达法律文书时现场调解。如原告马某离婚一案立案后,承办人与原告一同来到被告李某家中,在送达诉状的同时进行现场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及被告家属苦口婆心相劝,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仅用3小时便审结此案。
四是对于一些婚姻家庭纠纷或需要立刻处理的案件,法庭采取“个案特办”,即使节假日也赶赴纠纷地现场处理。如苏村乡王某民间借贷一案,被告在外打工长期不在家中 原告立案后正值春节假期,当原告电话告知被告回家后,承办法官孙辉立即到被告住所地送达起诉状,并电话通知原告到被告村部进行调解,双方算账后被告兑现了下余款项。事后村干部及当事人连说三个想不到:“想不到不上法庭,不认识法官,问题照样得到解决;想不到已经腊月26,法官仍旧到现场处理纠纷;想不到法庭处理问题这么及时、彻底。”
据悉,2013年第一季度,尹庄法庭所结案件中,一天结案的达12件,采用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61件,占所结案件的77.2%,平均结案天数仅为14天,极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率,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