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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强化审限管理制度推动审判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3-03-28 16:33:20


    灵宝法院网讯  由于审限制度带有一定的弹性,为自由裁量留有较宽的余地,从而使超审限有了滋生的土壤。为真正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监管作用,提高审判管理水平,推动审判管理科学发展,有效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灵宝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推动审判质效提升。

    一是案件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如显示红色,一律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是把非正常审限(包括延长、中止 、中断 、扣除审限)及平均审理时间作为质效评估及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在每月通报中予以体现。

    三是转发三门峡中院《关于加强审限管理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案件如有法定事由,确需延长、中止、中断 、扣除审限,由庭长、主管院长审核后报请院长签字审批,实行书面及网上双审批后报审管办备案。

    四是对非正常审限案件,审管办随时进行抽查,将实体卷宗与流程信息进行核对,并定期通报,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是所有扣除、延长审限案件在流程管理中重点督办,实行周通报、月点评、季分析。并适时举行“问题案件 听证会”,防止非法定事由延长案件办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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