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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发挥行政协调化解“官民”纠纷

  发布时间:2013-03-27 16:44:20


    灵宝法院网讯  “真是太感谢法官了!你们从‘根’上解决了我们的责任田承包经营问题。”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运用行政协调方法协调处理一起因互换责任田问题引发的行政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灵宝法院在开展行政协调工作中,进一步探索行政协调办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协调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促进了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实质性利益沟通,从而有效地化解“官民”纠纷,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协调意识,主动靠前沟通。该院把行政协调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案件审判质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抓手,将行政协调贯穿于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坚持“能协调则协调,多协调少判决”工作思路,在办案过程中,主动靠前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交流,释法说理,从而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明确争议实质,引导理性诉讼。该院在分析案件形成背景的基础上,根据各类行政纠纷的特点,通过审查案件证据材料,认真梳理争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的实质。同时充分运用“陈燕萍工作法”,适时灵活运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引导当事人理性思考,通过诉讼外或诉讼的方式,依法解决行政纠纷。

    倒查行政执法,化解行政纠纷。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以及执法的过程中是否有瑕疵,通常是引起行政纠纷的主要原因。因此,该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首先采取倒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以及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有瑕疵。如果是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则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予以纠正,从源头上化解行政纠纷,同时建议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的发生。

    据悉,2013年以来,该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件,结案6件,协调处理3件,行政协调率为50%,促进了“官民”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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