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法庭一直重视调解工作,注重积累审判实践中的办案经验,不断探索,总结出心理抚慰、过错剖析、分头调解、亲情融化、巧借外力、冷热并用、内外结合、法律宣传与道德舆论威慑相结合等八种调解方法,调处了大量民事纠纷,截至目前,该庭调解、撤诉率达81.95%。
一是心理抚慰。在司法调解过程中,注重人文关怀,对当事人进行心里疏导,抚慰当事人的心理落差,使其得到心里上的安慰,情绪平稳。
二是过错剖析。在查明基本事实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审时度势,召集双方当事人剖析事件原因,帮助他们分析各自的过错,促使其意识到自己确有做的不妥的地方,达到案结事了。
三是分头调解。审判人员分别找一方当事人谈话,通过沟通,了解案件的一些实质性问题,找到矛盾的源头,找准调解的突破口。
四是亲情融化。针对家庭矛盾等纠纷,让当事人与子女、父母、亲戚等人多沟通,回忆年轻时的甜蜜,初为父母时的感动,一路携手走来的喜悦等,从而促进纠纷的化解。
五是巧借外力。在调解的过程中,借助案件当事人的亲戚、朋友等的力量,让他们参与到调解中,加快调解的进度。
六是冷热并用。如果是不及时处理就有可能矛盾激化的案件,因势利导,趁热打铁,迅速处理;对那些因一时冲动而起诉的案件,待当事人心态趋于缓和时,再组织调解。
七是内外结合。在自身调解的基础上,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民政、妇联等部门联手,加强调解互动,构建大调解格式。
八是法律宣传与道德舆论威慑相结合。针对不熟悉法律基本条文的当事人,用生动的案例、通俗的语言宣讲法律,同时结合道德舆论的压力,让当事人意识到过错,促进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