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日前,灵宝法院执行二庭成功和解执结一起涉精神病人扶养纠纷案件。
彭某系市某单位职工,因长期不履行对患有精神病妻子张某的扶养义务,被诉至灵宝法院。该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彭某支付张某医疗费4万余元,并承担对张某的法定监护责任,接管张某的治疗及监护。判决生效后,法定期限内彭某未自动履行义务,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案件特殊,受理案件后,执行二庭法官多次传唤彭某,做其思想工作,并与其单位领导沟通,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彭某以种种理由拒不接其妻回家,该院对彭某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后仍没有效果,张某家属又多次到法院缠访。经该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彭某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对彭某调查取证期间,执行法官仍不放弃,继续做彭某思想工作,在执行法官和办案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摄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彭某最终表示愿意履行判决,并和申请人张某之兄等法定代理人达成了和解协议。3月1日,被执行人彭某将其患病的妻子从精神病医院接回,该案最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