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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亩法庭敲响新民诉法实施后第一槌

  发布时间:2013-01-05 09:36:29


    灵宝法院网讯  2013年1月4日上午9时,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当庭判决被告支付拖欠原告(农民工)工资款2600元。这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后该院第一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根据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2年8月,郭虎承包了朱阳镇王家峪坑口拉矿渣的工程,樊云受雇于郭虎为其开三轮车拉矿,事后经算账郭虎在11月2日前付樊云工资2000元,但到期后郭虎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不给,樊云的父亲在医院做手术需要钱,樊云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郭虎告到灵宝法院,五亩法庭针对这类农民工工资案件采取“快收、快审、快结”的审理方式,在节后第一天适用新民诉法作出上述判决。事后,樊云与郭虎对判决内容均无异议。

    民诉法在2012年8月31日经人大常委会修正,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针对细小、简单的民事纠纷增加一审终审的小额诉讼程序,实现有效的繁简分流,更合理的配置司法资源,更快捷、更及时、更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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