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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2-11-07 16:10:57


    灵宝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化,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灵宝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机制,就办案数量、意见采用、案件效果、群众认可、地方支持、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数据化、精细化,逐步改进完善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该院推进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坚持三原则:一是借鉴与试点相结合的原则;二是调研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三是总结与提升相结合的原则。适用案件的类型和范围是:一般适用于刑事案件,必要时,也可适用于其他案件。适用的案件具有九个特点:1.重大、复杂或疑难案件;2.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媒体重点关注的案件;4.法律评判与社会评判可能出现重大偏差的案件;5.信访评估认定当事人信访可能性较大的案件;6.涉及群众性利益的案件;7.被告人或其辩护人作无罪辩护,并提供一定证据或依据的案件;8.当事人申请人民陪审团参加庭审的案件;9.其他适宜人民陪审团参加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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