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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院建立执行案件特困申请人司法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2008-03-27 08:02:56


   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设立特困群体救助基金,2007年共向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申请人又特别困难的35案46人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使这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基本消除了因执行难问题引发的不安定因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社会反响。。

   灵宝法院近年来为破解执行难问题,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创新与实践探索,在吸收、借鉴一些省、市法院经验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灵宝市人民政府的支持,设立司法救助基金,建立司法执行救助制度,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无经济来源、生活又极度困难的执行案件,按一定程序给予申请执行人适当补助,以期通过救助的方式切实解决问题。通过启动执行救助基金,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文明和人文的关怀。

责任编辑:李国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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