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巡回审判作为人民法院的司法运行方式,具有灵活便捷、方便群众的特点和优势。对促进审判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意义。今年以来,灵宝法院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着力点,以服务群众为群众解决诉累为目的,注重“五个结合”推动巡回审判工作上新台阶,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增强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一是将巡回审判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相结合。对适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的或者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旁听的典型巡回审判案件,在坚持当地代表、政协委员听当地案件的原则下,切实做好旁听庭审的联络和组织工作,及时邀请市、乡镇等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以扩大巡回审判的办案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余人次旁听了7件巡回审判案件。
二是将巡回审判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相结合。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巡回审判、并符合邀请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加案件审判的案件,承办法官必须邀请当地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加巡回审判。今年以来,该院共有42件巡回审理案件邀请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有效提高了巡回审理案件的社会效果。
三是将巡回审判与采集民意相结合。该院要求在巡回审判过程要注重将对民意、当地风俗习惯的采集、分析和利用工作相结合,注意有效吸纳善良民意、风俗习惯因素等作为裁判的有利因素,做好案件的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共采纳民意、风俗习惯等作为定案参考依据的36件巡回审判案件,无一上诉、信访。
四是将巡回审判与程序规范相结合。“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立信一方”是巡回审判工作的要求。虽然是流动办案,条件相对简陋,但“简陋不代表随意”,该院因此在庭审规范和要求上绝不“打折”,要求庭审法官在庭审布置、礼仪礼表、庭审活动等都要严谨规范,让每一次巡回,都成为展示新时期法官精神风貌、良好职业素养的“流动招牌”。
五是将巡回审判与普法工作相结合。为了实现巡回审判宣传法律、提高民众法律意识的最终目的,该院要求巡回审判必须与普法工作相结合,要积极组织群众旁听庭审,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典型案件进行法治点评,并邀请报刊、电视等各类媒体现场跟踪报道。同时,要求干警要坚持“有案办案、无案普法”的巡回审判原则,坚持送法下乡、进村、入户等普法宣传活动。实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巡回审判目的。今年以来,该院共组织了2000余名群众旁听了所有巡回案件的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