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执行款支付用鉴科学、高效和规范,灵宝法院出台相关措施,确保执行款项及时准确发放到当事人手中。
一是银行预留印鉴由专人专柜分离管理。执行款支付专用章和个人印章由执行款管理员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机要员保管,各自经管的印鉴专柜存放,各司其用,相互牵制,严禁一人保管执行款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鉴。
二是支付票据做到随签发,随用鉴,不事先盖鉴备用。
三是严格审查票据,防范不当支付,客观上减轻当事人取款诉累。用鉴前,各印鉴管理员对票据记载日期、付款人、收款人、款项用途,特别是对票面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进行一一审核,票据记载事项有瑕疵或不完整的,一律不予盖鉴。
四是用鉴准确、规范。盖鉴时力求用力均匀,确保印鉴位置恰当、字组端正,图文清晰,便于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