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国、省、市关于督查工作暨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督办工作会议精神和灵宝市委“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 大讨论活动要求,灵宝市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强化督查工作意识,提升督查工作水平,打造督查工作新模式。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把督查工作列入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全年绩效考核之中,定期研究,经常检查落实掌握工作进度,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同时成立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抓办公室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督查工作办公室主任,并抽出专人专管督查工作,从而为督查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狠抓落实。该院根据院内机构设置、职能和任务,并结合具体实践,详细制定有关督查工作的具体规定,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规章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使督查工作有序进行。对于上级领导交办案件或有关部门批转的督查办案件,首先进行严格登记,掌握案情,填写好督查案件立案卡,呈送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阅示,然后分送有关主管院长,以及庭、科、室、处、局负责人,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根据指示精神进行办理。拟出台《灵宝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暨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督办工作意见》。从办理时限、办理要求、上报结果及答复格式等方面进行规范。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推行限期督办令和通报批评新举措。该院对提前按期上报结果的做好回收工作,经过分门别类的系统整理,把好发文形式和文字关,抓好反馈。及时向上级领导或部门汇报,做到情况明、信息通、反馈灵。对到期前五天,仍不上报结果或答复的,发出限期督办令,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相关责任部门在全年绩效考评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四是搞好协调,化淤消结。该院具体督查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搞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通报有关动态情况,消除不利因素,把握好有利时机,疏通关系,克服障碍,做好“化淤消结”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加快解决问题的速度。
五是专案专送,全面构建督查工作网络体系。 该院对领导交办案件,实行专案专送制度。凡限期要结果的,及时报送结果,因故不能结案的,及时上报工作进度。通过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有力,从而保证督查工作的渠道畅通,使之形成一个有效的工作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