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冒着酷暑来到市物资局,以巡回审判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01年至2010年,萍乡南方煤机厂向灵宝市物资局劳动服务公司供应煤矿通风机,劳动服务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至2010年11月16日仍拖欠南方煤机厂50320元货款。此后,萍乡南方煤机厂多次派人到灵宝物资局劳动服务公司催收货款未果,遂向灵宝法院起诉要求灵宝市物资局劳动服务公司偿还货款和逾期利息。
办案法官针对劳动服务公司目前无经营场所、运转困难的现状,结合买卖合同纠纷的特点,积极引导原、被告双方进行和解。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主动邀请市物资局领导参与案件调处工作。目前,萍乡南方煤机厂的委托代理人和劳动服务公司的代表均表示愿意和解,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今年以来,灵宝法院民二庭以尽可能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标准,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减轻群众诉累,增强审判公开力度,积极让群众感受司法、亲近司法。截止目前该庭共巡回办案22件,其中调解结案16件,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