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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高消费酒桌上堵住“老赖”

  发布时间:2012-07-09 17:08:31




    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在执行张某申请执行李某合伙纠纷一案过程中,判令李某偿还张某退伙款9万元,被执行人李某对判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一直采取躲避执行的方法,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在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后,被执行人李某仍未主动履行。

  6月29日11时许,经线人提供线索,李某从外地回来在市区和几个好友聊完后,正在灵宝市东源航空售票处购买机票准备外出,法院执行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将其抓获,限制其乘飞机外出,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目前,李某家属正在积极筹款。

  不仅如此,近日,灵宝市法院在灵宝市新区一家高档酒店找到一名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光某,执结了一件积案。

  原来,2008年3月,光某从银行贷款两万元,到期后一直未还。灵宝市法院审理后,判决光某偿还两万元及利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方查询打听,得知被执行人光某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今年5月,申请执行人来到法院称,光某有钱,正投资和别人合伙做生意,最近经常出入高档酒店宾馆,出手很大方。执行人员立即向光某送达了限制高消费令。6月29日,执行人员在灵宝市新区一家高档酒店找到了正在请客吃饭的被执行人光某,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光某承认了错误,并积极按判决履行了还款义务。

责任编辑:刘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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