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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亲自督办化解一起涉执信访案

  发布时间:2012-06-26 17:10:03


    灵宝法院网讯  日前,信访人李某申请执行胡某债务纠纷一案,灵宝法院院长王利荣亲自督办,经过该院执行局干警的不懈努力,终于达成执行和解。

    信访人李某与胡某债务纠纷一案,灵宝法院于2005年5月31日作出(2005)灵民一初字第264号民事判决,判决胡某退还李某押金12万元。胡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胡某为躲避执行,仅支付1万元后,便采取与其妻办理离婚手续、转移账户资金等手段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胡某家中,但其“躲猫猫”拒不配合,造成该案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引发申请人李某情绪激动,多次到省委政法委、省高院上访,并向省委政法委、省高院领导信访。

    灵宝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院长王利荣亲自督办,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宋新卫牵头,执行局长刘万胜坐镇一线,成立包案小组,指派专人限时办理。执行干警不辞辛苦,多方查找胡某的行踪,当得知胡某经常在灵宝市体育馆南门一个烟酒店活动时, 6月11日晚9时,执行二庭6名干警赶往现场,将被执行人胡某传唤至法院,将其依法拘留。执行干警向胡某讲解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胡某的家属第二天向法院交纳2万元,并承诺以后每月25日向法院交纳2万元,直到还清该案标的款为止。得知被执行人胡某被司法拘留后,申请人李某当即启程从湖北老家赶到灵宝,从执行干警手中领取执行款2万元,激动地说:“感谢执行干警,你们辛苦了,感谢灵宝法院。”

    自6月份开展“攻坚克难”集中执行活动以来,该院加大执行力度,抽调各庭法警采取突击执行、集中执行等措施,每天早上6点集中出发,下乡分片执行案件。6月11日至6月21日,传唤当事人59人,司法拘留4人,查询账户6个,查封房屋1座,扣押车辆1台,执结案件30件,标的额208万元,有力执结了一批大案、难案、信访案。

责任编辑:张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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