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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念好青少年维权 “三字经”

  发布时间:2012-05-30 07:03:52


    灵宝法院网讯  今年来,灵宝法院注重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在处理涉少涉青案件时,立足念好“情、法、宣”三字经,用真心、诚心、耐心诠释青少年维权意义,用热情、公正、高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精心编织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网”,为受伤花朵撑起一把把法律保护之伞。

    一是“情”字调解下苦工。妥善处理涉少家庭纠纷案件,在处理涉及姓名权、监护权、抚养权等案件时,办案法官充分利用案件发生在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亲人之间的特点,强化调解,注重从情感出发,用传统的伦理道德,对双方做好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当事人认识到自身不足,进行换位思考,为未成年人赢得相对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

    二是“法”字依据履职能。公正高效处理涉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面对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校园意外伤害造成未成年人受伤死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增多的趋势,针对有赔偿义务的当事人面对巨额索赔有推诿、拖延的心理,注意用足诉讼手段,依法用好诉前、诉讼保全,为涉少涉青案件赔偿到位提供保障。对正在治疗中、起诉条件尚不成熟、而治疗费用没有着落的,采取先予执行手段,确保赔偿到位,做到案结款清,避免未成年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尴尬。

    三是“宣”字延伸服大局。能动司法,用足审判资源,提高全社会维权意识。充分利用典型审判案例,通过巡回审判、庭审直播、法律宣传咨询等方式,明法析理,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的维权宣讲平台。利用 "六一"儿童节、"三八"妇女节等节日,走街串巷,深入农村,社区、学校进行专题宣传。组织法制校长向在校的青少年宣传维权知识和法律法规,培养学生法律兴趣,提高学生维权意识。廷伸审判职能,对有可能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针对校园发生的伤害与暴力事件,法院积极处理,帮助学校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责任编辑:张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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