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为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强化法官规范办理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意识,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要求全体干警牢牢树立司法为民思想,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巡回办案 司法便民
灵宝法院五个基层法庭均设立了巡回法庭,采取就地办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等方式,做到了服务上门,及时解决普通民事纠纷。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将诉讼调解与执行和解贯穿于案件审理执行的始终,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灵宝社会和谐安定。各人民法庭案件调解率比去年同期上升5.6%。目前,诉讼调解与执行和解已成为全院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
创新机制 司法利民
灵宝法院积极探索和创新调解机制,将诉讼调解与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在司法利民方面下大气力。一是力争案结事了,有效化解群众纠纷。该院在辖区乡镇聘请司法联络员,尝试构建法院与民间调解组织的有效互动。在全市设立巡回法庭便民联系点,实现了民间调解与法院调解的成功对接。二是实行判后答疑制度。对认定证据、适用法律等疑问,由承办法官进行判后答疑解惑,使当事人胜败皆明。三是完善司法服务,努力方便群众诉讼。实行导诉告知制度,指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正确对待诉讼风险。
扶弱济困 司法惠民
为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现灵宝法院实行双轨立案制,党组要求无论是立案庭还是基层法庭,在立案时对城镇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孤寡老人和孤儿一律免收诉讼费。今年以来,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3万余元。特别是对进城务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务纠纷案件提供司法救助,同时做到了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
多措并举 司法为民
为切实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申诉难”问题,灵宝法院把倾听和了解群众呼声,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窗口。 一是更新执法理念。院党组明确提出,要把“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救活一个企业,稳定一个地方,发展一方经济”作为办理每一起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二是创新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以审限控制为中心,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环节的规定,建立案件信息录入系统,对每件案件的运行实行节点控制。三是全面加强涉诉信访。建立了院长天天接访制度,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耐心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和落实善后工作。对上访老户等重点涉诉上访案件进行摸排,采取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包复查、包处理、包息诉、包稳控的措施,逐案甄别处理,逐一做服判息诉工作。同时狠抓案件质量,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上访,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灵宝法院通过采取一系列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不但为群众更好的解决了问题,促进了群众之间的和谐稳定,而且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让诉争群众感知法律的威严和司法阳光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