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为认真学习宣传全国重大典型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灵宝市人民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宣教科积极组织此次学习活动,对场地、仪器等具体事项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协调,2011年11月11日下午15时,灵宝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六楼视频会议室准时参加了由最高法院召开的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电视电话会。
詹红荔同志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中,始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忠于职守,为民司法,公正办案,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一个共产党员,无论份内份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的庄重承诺。几年来她所审结的近500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40多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高度信赖。她积极探索创新,推动建立了预防未成年犯罪体系和新生少年融入社会机制,化解了社会矛盾。
报告会上,全体干警认真聆听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被她“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情怀所感染,真切感受到了她身上的宽容、真诚、责任、激情、爱心和忘我的品质。会议结束后,干警们进行了深刻反思和认真领悟,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秉承“勤于学习、甘于清廉、严于自律、乐于为民”的灵宝法院院训,认真开展工作,传递这份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