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灵宝法院执一庭在该院开展的“暴风骤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强势出击,躲避执行13年的“老赖”慑于法律的威严,自动送上执行款,从而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依法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997年7月,被告张某向原告杜某借款40000元,并约定了利息,2000年1月,张某夫妇协议离婚,2004年12月,被告张某又借原告杜某5000元,后经多次催要未还引发诉讼,灵宝法院于2007年10月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张某夫妇共同偿还原告杜某40000元及利息,判令张某单独偿还原告借款5000元。被告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因被告在法定期间没有自觉履行义务,同年11月,杜某申请执行,但二被告恶意规避导致执行陷入僵局。
该院开展“暴风骤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后,经调查,被执行人张某夫妇在灵宝市涧东菜市场拥有四间四层楼房,为躲债,张某夫妇通过假离婚将房产转移至其妻张某某的名下,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外逃恶意规避,执行干警走访调查后,强制查封了该处房产,通过向社会曝光、张贴催告通知书、悬赏去向举报等形式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行动攻势。近日,被执行人张某无处藏身,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委托他人送来执行款45000元,从而使此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