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1年6月22日,家住灵宝市豫灵镇的白某携妻女、亲属来到灵宝法院,捧上艳红的感谢信,并将写有“维护法律公正,保障百姓安宁”字样的锦旗送到该院法官手中,并亲自点燃鞭炮,白某激动地说:折磨我12年的心事终于解决了,送给法官锦旗,也不能表达俺对灵宝法院的感激之情。
1999年农历2月9日,白某借给同镇居民张某2万元,张某出具借条1张,但双方未在借条上约定利率,经白某催要,张某陆续共还8000元利息。后白某干活摔成残疾,2010年白某家属再催要时,张某以种种理由推脱,白某遂于2011年5月9日将张某诉至灵宝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案件的民二庭法官快速审理此案,牺牲端午节公开开庭,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于6月10日及时作出判决,接到判决书后,白某向法官鞠躬说:“私下吵骂解决不了问题,还是靠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