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07年11月9日,灵宝市聋哑特教学校的80多名聋哑学生在校园里“旁听”了一起特殊案件的公开宣判,宣判完毕后灵宝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和该案的一名聋哑被告人分别给孩子们做了报告,让孩子们上了一堂感受颇深的法制课。“对于聋哑孩子,老师的课堂教育不是万能的,灵宝法院组织法官到到学校公开宣判让孩子们感受法律威严可能比老师讲10次效果还好!”,聋哑特教学校校长朱竹琴说。
灵宝法院在审理一起五名被告人都是聋哑人的团伙盗窃案件时,认为该案对于聋哑人有着积极的教育意义。于是,法官们主动与灵宝市聋哑特教学校联系,将案件的宣判地点搬到学校,让聋哑学校的孩子们旁听案件公开宣判。宣判时,法庭特别设立了翻译席位,审判长在宣读判决书时,翻译通过手语将判决书内容翻译给被告人及下面“旁听”的聋哑孩子们。
宣读完判决书,灵宝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刘芳玲向孩子们做了题为“保护自我,远离犯罪”的法制讲座,手语翻译老师在一旁将讲座内容通过手语翻译给孩子们,旁听席上的孩子们用眼睛来认真地“听”讲座。而后,其中一名聋哑被告人还以自己亲身经历为例子用手语告诫孩子们要好学习,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听完讲座后,聋哑学生王某通过手语老师表达了他的旁听感受。他“说”,旁听庭审很新鲜,通过这次活动,让他知道了残疾人犯罪同样也要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