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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民二庭“三加一”工作法妥处交通事故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1-03-14 16:09:44


    灵宝法院网讯  2011年3月14日,灵宝法院民二庭召开庭务会,认真分析研究当前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新特点新规律:一是案件数量呈翻倍上升态势。该庭2007年审结60起,2008年审结80起,2009年审结120起,2010年审结180起,2011年仅前3个月已受理90起,审判压力不断增大。二是案件占全庭受理案件数比例不断加大。此类案件占全庭受理案件总量的60%,已成为民二庭审判业务的半壁江山。三是案件涉及面广。涉及外地当事人多、伤残人员多、请求保全多、法律关系多。四是案件审理要求高。由于此类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相应涉及的案件矛盾多,处理难度大。

    针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上述四特点,该庭要求全庭干警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做到“三调解一释明”,即送达起诉状等诉讼文书时,就向被告讲解有关法律规定,了解案情,并做其思想工作,单方进行调解:开庭审理时,在当事人最后陈述阶段再次进行调解,归纳当事双方争执的焦点,确定赔付金额,抚慰受害方;庭后再行调解,力争消除当事双方对立情绪,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对确属调解不成的,及时下判,做细做实判后释明工作,使败诉方败得心服口服,并教育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告知胜诉方有关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刘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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