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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 为民司法 有效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

灵宝法院贯彻学习2.19日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1-02-28 09:23:25


    灵宝法院网讯  为认真学习领会贯彻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灵宝市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进一步坚定为民司法理念,不断探索创新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途径方法,有效地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为灵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二是创新司法理念,加强能动司法,克服单纯业务思想和不告不理的被动司法观念,从而增强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服务性、主动性和高效性。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轻微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民商审判不断丰富创新为民、便民、利民的内容方法,坚定调解优先不动摇,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行政审判监督和支持并重,架起官民连心桥,最大限度化解官民矛盾;执行工作树立“均衡结案”新理念,不断加大集中执行,强制执行力度,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根本利益;信访工作实行繁简分流,加强源头治理,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使干警真正树立为民司法理念,从细微处做起,对待当事人要有热心、有耐心,有亲和力,无论工作上还是工作外都要洞察自身一言一行,树立灵宝法院干警良好形象。

    五是加强调解,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将非诉调解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司法确认,形成人人调解、社会共同参与调解的合力,稳定社会关系。

    六是深化巡回审判,将法庭开到老百姓身边,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七是继续加大对农民工案件,保护儿童妇女权益案件,未成年人、残疾人及老年人有关权益等特殊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争取政府支持,加大司法救助,从根本上缓解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八是扩大司法公开,加强宣传,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公众开放日、法律咨询、法官释明、案件回访、陪审团参与庭审等方式加深公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扩大裁判在社会公众及当事人中的可接受度,增强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彻底性,促进服判息诉。

责任编辑:刘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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