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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规范化量刑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0-12-22 15:52:40


    灵宝法院网讯  2010年6月,灵宝法院被河南省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为三门峡市基层试点法院之一。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近半年来,该院刑事审判庭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切实承担起了试点法院的工作职责。截至12月20日,共采用“量刑规范化”模式审结刑事案件103件146人,当庭认罪率达到98%,退赔退赃达到40%,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0%。今年6月份到12月份上诉案件19件,而去年同期为32件,同比下降41%;发还重审案件4件,去年同期8件,同比下降50%,抗诉率为零,无缠诉闹访案件。审判质量显著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切实取得实效,我们认真组织刑事审判法官学习、讨论最高法院、省高院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精神实质。让干警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刑事审判庭等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的量刑规范化工作小组,设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落实量刑规范化试点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由一名副院长带队,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前往河南省法官学院院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学习培训会”。通过学习考察,转变了观念,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

    二、加强沟通、协调,奠定基础。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需要各政法部门的共同参与。为此,我们及时与公安、检察、及司法部门联系,通报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及有关精神,积极探讨事关量刑的事实、情节方面的证据来源、形式等要素的确立以及量刑建议、量刑辩论等量刑程序问题的操作规程。形成了公安机关不仅要注重收集定罪证据,还要负责全面收集被告人的量刑证据;检察机关在庭审中要专门就量刑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及发表量刑建议;司法行政机关要指导律师,注意收集被告人的量刑证据,发表量刑辩护意见;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要引导控辩双方,将量刑答辩工作贯穿在刑事案件庭审活动中。形成了公、检、法、司在量刑规范化工作中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半年来,共组织联席会议6次,为量刑规范化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量刑台帐,实现“同案同判”。

    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试点以前,由于不同法官的学识、素养、经验不同,对案情相同或相似案件所判处的刑罚不一样,有的甚至差异很大,加之量刑不公开、不透明,当事人不理解判决的理由,由此对裁判的公正性产生质疑,被告人不服本来公正的判决,社会也不满意,影响司法公信力。实施量刑规范化后,我们根据量刑规范化文件要求,按照“一案一人一表一分析“的要求,建立了量刑台帐。要求干警在案件审理报告中要充分体现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庭审中,法官根据量刑程序指导意见的规定,引导控辩双方进入量刑事实的调查;二是在量刑辩论阶段,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量刑建议和意见,三是在评议阶段对量刑情节和判决结果进行认真评议。四是在文书中注重体现量刑过程,列举量刑的理由和依据,对最终做出的量刑结论进行充分说理。半年来,我们共建立量刑台帐103案,使每一个案件的判决都有准确的步骤和理由,增强了量刑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克服了同一案件忽轻忽重的量刑,从制度上保障了“同案同判”,杜绝了上访、信访案件的发生,去年同期信访、上访案件20余件,而今年同期则无一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四、邀请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参与庭审,争取支持。

    量刑规范化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争取支持,我们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 、政协进行汇报,邀请社会各界参与量刑规范化的庭审过程。半年来,我们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5案,要求社会各界陪审团参与庭审的7案,将量刑过程贯穿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其中,陪审团也根据规定提出了自己的量刑意见。如范某交通肇事一案,基准刑: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且肇事后逃逸,基准刑确定为有期徒刑4年;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减少基准刑的30%;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1万元,减少基准刑的20%;量刑:有期徒刑2年;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依法适用缓刑。后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等判处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旁听群众参加对该案的旁听后,纷纷认为这样判决案件被告人服,被害人服,群众服。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明显提升。

     随着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得到有效规范,避免了“暗箱操作”的现象,排除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有效地预防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但是量刑规范化目前只是就常见的罪名确定了调节幅度,而社会关心的热点案件如贪污、贿赂、渎职以及其他的刑事犯罪仍未能整体规范,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尽快出台相关量刑规定,将量刑规范化推广到所有刑事犯罪案件中,全面提升刑事司法能力和刑事司法水平。

责任编辑:刘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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