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灵宝法院协调行政诉讼案件40件,协调率达61.5%,受到当地政府、人大及群众的一致好评。
近三年,灵宝法院行政诉讼收案数逐年增长,从2008年的16件,上升至2009年的51件,攀升至今年的65件。为彻底消除案件矛盾,构建官民沟通渠道,营造地方和谐氛围,该院行政庭针对行政案件特点从多方面加大案件协调和解力度。
注重庭前协调。对于受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初步审查,发现有协调可能,立即协调,争取庭前协调结案;加大当庭协调。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结合法律、政策与实际情况,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法官努力做好当事人的协调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争取庭后协调。庭审后,法官不放弃协调,对确有问题的行政行为,法官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动员其撤销原行政行为。对原告的诉请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或所诉对象错误的,加强释明工作,促使原告主动撤回诉讼。对处理结果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则多次组织协调,努力促成行政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