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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通过“四项拓展”解决群众信访不信诉问题

  发布时间:2010-07-27 16:30:27


    灵宝法院网讯  为扎实推进矛盾化解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群众信访不信诉问题,灵宝市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通过 “四项拓展”已成功调处2008年前涉诉信访案件47件,息诉罢访率达86%,自2009年以来未发生一起新的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前拓展”,注重庭前调解 。灵宝法院针对农业承包、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常见民事纠纷,启动庭前调解程序,邀请人大代表、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参与庭前调解,他们通过自身优势寻找纠纷症结,有针对性提出调解方案,与法官的法律素质、调解经验形成调解合力,有效的化解大量矛盾纠纷。

    二是“后拓展”,坚持判后释法。灵宝法院彻底转变“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思想观念,推行判后答疑,强调既要打开“法结”,又要打开“心结”,达到“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释法过程中充分注重释法的便民性,将判后释法工作与上门回访当事人相结合,法官通过主动询问和回答提问,消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误解,把判后释法工作做细做实,既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又为群众传授了法律知识。

    三是“内拓展”,提升为民司法。灵宝法院着力解决群众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滥用司法职权、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克服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不规范问题。通过对法官队伍自身的不断拓展,力争在司法为民方面多做实事和好事。

    四是“外拓展”,提升法律素质。灵宝法院发挥巡回审判法制宣传优势,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积极组织法官到村组、社区、学校等地开展法制宣传,向群众宣讲法律,提高其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以与灵宝电视台合作开办《法庭内外》专题节目,通过解析一些典型案例,宣扬法院的先进典型,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同时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素质。

责任编辑:赵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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