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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立案庭规范管理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07-09 15:12:28


    灵宝法院讯  2010年以来,灵宝法院立案庭不断强化措施,提升窗口形象,并针对立案和审理手续衔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漏洞进行规范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立案庭改变了以往由当事人自带材料送往承办庭的做法,规定由各业务庭内勤每周到立案庭签收各自的案件,财产保全案件及情况紧急案件当日到立案庭签收。此办法的落实,杜绝了当事人将案件不按所分辖区递送,随意选择承办人,致使个别案件去向不明,司法统计数字无法准确的现象,消除了所立案件丢失的隐患。

     立案庭立案审查人员在立案过程中,发现个别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有偷换诉状,以改变诉讼请求及案件事实或诉讼标的现象,即立即采取措施,向主管领导请示,建议使用立案审核专用章,将经过立案审查,决定立案的诉状全部盖章。该措施实行后,杜绝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被立案、应该收取的费用未收取的现象发生。

     立案庭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还积极行动,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在院领导支持下,对立案、信访窗口的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制作宣传版面,印制便民服务卡,实现了立案、信访窗口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八种功能齐全,立案、信访大厅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干警的工作热情高涨,当事人来访来诉秩序良好。

责任编辑:刘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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