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0年4月1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积极响应院党组号召,在故县镇、豫灵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做好辖区里的40名人民陪审团成员的选任工作。
故县镇党委书记杨杰对法院的这一创新举措予以高度的评价,立即安排办公室主任做好选任工作。他要求,人民陪审团成员必须要有代表性,不但要有支部书记,还要有村委主任及人大代表,更要有基层老百姓。豫灵镇党委书记赵铁安对法庭的这项工作更是显现出高度的热情,他立即召集豫灵镇政法书记、办公室主任、综治办主任,详细探讨人民陪审团成员在各个层次的人员比例。经初步商谈,赵书记要求,人民陪审团成员23岁至30岁、60岁至70岁年龄阶段要各占2%比例,妇女人数至少要占到3%比例,企业、文教卫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最基层的农民也都要占一定的比例。他指出,人民陪审团的选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一定要选好,用好,这样才能切实发挥好人民陪审团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