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4月1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积极探索、改进服务方式,以给当事人提供优质有效的法律服务为己任,最终促成了该案的成功调解。
在王某(女)诉许某(男)离婚纠纷一案中,被告许某远赴浙江杭州打工,尹庄法庭办案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相距千里,若为诉讼来回奔波,则会给影响当事人的正常工作,且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办案法官及时用电话通讯方式与被告许某取得联系。随后,法官又多次与许某通过电话进行沟通。在掌握双方意见后,办案法官认为该案有调解可能,遂针对双方的分歧点多次做调解工作。最终,许某在电话中表示同意王某的意见。于是,法官按照双方一致意见制成调解书,由王某签字后,传真给千里之外的许某。许某接到传真后与法官通电话表示同意按调解书办理,签字后,又将传真发回,办案法官立即将制作好的调解书邮寄给许某。许某为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所感动,接到调解书后一再打电话向该法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