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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官通过回访当事人平息上访苗头

  发布时间:2010-01-15 10:57:07


    灵宝法院网讯 在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中,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庭长刘振华通过回访,为外地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平息了一起有可能上访苗头事件的发生。

    陕西省的高某在故县镇矿区打工期间,认识了该镇的霍某,并入赘到霍某家中,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发生矛盾,霍某及其家人不让高某再在家中居住。而高某认为霍某花了自己二万余元钱,拒不从霍某家中搬出,霍某一纸诉状将高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高某停止侵权,从其家中搬出。2009年11月,灵宝市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支持了霍某的诉讼请求。高某收到判决后认为法院偏袒本地人,表示不上诉,但多次扬言要在两会期间上访。2010年1月12日,故县法庭庭长刘振华通过多种渠道联系上了高某进行回访,了解到高某主要是嫌霍某没有将自己所花的钱返还,遂驱车来到霍某家中,耐心做霍某的思想工作。2010年1月14日,高某从法庭领走了霍某所交的8000余元现金,并对故县法庭的刘振华、杨文刚两位干警连声道谢。

责任编辑:李国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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