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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和解结案不松劲 跟踪履约护权益

  发布时间:2026-10-22 14:58:19


    “实在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这笔钱啥时候能拿到手。”2026年10月15日,在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领到剩余案款的刘某向执行干警连连致谢。

    刘某与柴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灵宝法院审理判决,柴某需向刘某偿还货款及利息共计2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措并举,督促被执行人履行部分款项。2026年3月,在执行干警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现金支付10万元,剩余4万元以货物抵偿,双方约定不再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作结案处理。

    2026年10月,执行干警接到刘某求助。刘某反映,被执行人支付10万元后便不再履约,经其多次自行催要均无果。尽管该案程序上已经办结,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并未完全兑现。秉持“案结不能了事”的工作思路,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督促履约。面对司法压力,被执行人清楚无法规避义务,主动联系案外人提供担保,承诺一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

    10月15日清晨,被执行人亲属携带4万元现金来到法院执行办公室,当场交付刘某,案件彻底了结。

    案结不是终点,事了才是目标。灵宝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紧盯执行和解后续履约情况,持续跟进督促,全力把群众的“纸上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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