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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交付快递完好,运输破损谁担责?

  发布时间:2026-09-01 16:46:03


    网购退货本是寻常事,但若完好寄出的商品,运输途中惨遭损毁,损失究竟该由谁承担?2026年8月24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退货引发的运输合同纠纷,妥善化解消费者与物流公司的货损赔偿争议,为群众规范网购退货维权提供指引。

    2026年5月,苏女士通过网络平台花费2960元购置一套乌金木实木茶桌椅。收货当日,苏女士因商品不合适,当即申请退货退款。2026年6月1日,某快递工作人员上门取件,苏女士在快递员当面查验、全程见证的情况下,将完好无损的家具装箱、亲手封箱交付邮寄。

    然而,包裹送达商家后,却被检出茶台腿断裂、主椅扶手破损,商品严重受损。商家据此拒绝全额退款,仅向苏女士退还800元,剩余2160元损失未予赔付。苏女士认为货物破损发生在运输环节,损失不应由自己承担,多次与物流公司协商赔偿未果后,将某物流分公司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被告某物流分公司针对原告苏女士诉请提出三项抗辩理由,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对抗明确。

    其一,主张原告主体不适格。被告辩称,苏女士未实际支付运费,系使用平台运费险寄件,并非运输合同相对方,无权主张赔偿。

    其二,归责于原告包装不当。被告提出,涉案家具属于易碎贵重物品,如需专业加固需另行付费,苏女士未主动要求加固,未尽合理包装义务,应自行承担破损风险。庭审中,被告认可快递员取件时全程在场、当面核验货物,但主张公司无义务免费提供加固包装服务。

    其三,抗辩自身无赔付能力。被告辩称物流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独立财产,无法独立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应向总公司主张权利。

    为查清案件事实、厘清责任主体,法院依法追加某物流总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参与诉讼。

    承办法官厘清案件事实后,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承运人对运输途中的货物毁损承担法定赔偿责任,同时告知物流分支机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的法律规则。

    调解初期,被告仅同意赔付1500元,认为自身仅需承担部分过错责任。原告因实际损失较大,坚持最低赔付1900元。法官秉持公平公正、定分止争原则,耐心开展调解工作,逐条梳理法律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某物流总公司于2026年9月25日前,一次性赔偿苏女士货物损失1900元,纠纷一次性了结。

    法官说法

    网购退换货已成为大众消费常态,货物运输破损、理赔难是消费者常见维权难题。结合本案审理,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办理退货邮寄可牢记“三步维权法”,有效规避运输风险、固定维权证据。

    一是全程留证,固定货物完好状态。邮寄贵重、易碎物品时,务必在快递人员当面开箱核验、全程视频录像,完整记录货物寄件前完好状态,留存清晰影像、聊天记录、取件记录,同时可在运单备注栏标注“当面验视、货物完好”,最大限度固定证据,规避“寄件即破损”的责任争议。

    二是按需保价,明确货物价值依据。针对高价值商品,建议主动足额购买保价服务。保价不仅是货物运输风险的保障,更是发生货损时,主张合理赔偿、明确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可有效避免理赔金额争议。

    三是找准主体,杜绝维权走空路。物流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其对外经营产生的法律责任,依法由总公司承担。消费者遭遇物流纠纷起诉维权时,可将分公司与总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切实保障胜诉权益顺利兑现,避免出现胜诉后执行困难的情形。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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