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同居期间资金往来频繁,情感羁绊易模糊借贷法律边界,利用金融平台套现转借资金的行为,更是触碰金融监管与民间借贷红线。2026年8月13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依法认定套现转贷行为无效,结合当事人实际履约困境柔性调解,合理化解欠款争议,既严守司法底线,又彰显司法温情。
基本案情
李某(男)与王某(女)曾系恋人关系。2021年至2024年恋爱同居期间,李某因个人生意周转、银行贷款偿还等资金需求,多次请求王某通过信用卡、花呗等金融平台套现,为其提供资金周转帮助。基于恋人信任,王某累计向李某转账出借资金60余万元,后续李某陆续返还50万元。
二人分手后,王某核对双方资金账目,确认李某尚欠10万元本金未归还,多次向李某催要该笔欠款,并主张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逾期利息。李某对借款事实予以认可,但辩称自身经营亏损、经济困难,暂无全额还款能力。双方多次私下协商无果,王某遂诉至灵宝法院。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核对资金往来明细。考虑到本案系情侣婚恋衍生纠纷,兼具情感纠葛与金钱债务争议,刚性裁判极易加剧双方对立情绪、激化矛盾,无法实现实质性化解。为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妥善化解纠纷,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诉前、诉中调解,耐心疏导双方情绪,消解对立隔阂。
调解过程中,李某始终以经营亏损、经济拮据为由拖延还款。承办法官结合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向双方精准释法明理、厘清法律边界: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行为依法无效,案涉资金均源自信用卡、花呗等金融平台套现,不属于合法自有出借资金,因此双方口头借贷约定不受法律完全保护,王某主张的借款利息依法不予支持。
同时,法官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督促李某正视债务、恪守诚信履约原则,结合其实际经济状况与经营现状,引导双方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经过多轮耐心沟通、情理调和,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王某主动减免3万元欠款,自愿放弃全部利息诉求;剩余7万元借款本金,由李某在三年内分期还清。至此,该起婚恋衍生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法官说法
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出借资金必须为出借人自有合法资金,严禁套取信用卡、消费贷、花呗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此类违规转贷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还会直接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出借人主张借款利息的诉求无法得到司法支持,自身合法财产权益难以得到完整保障,最终得不偿失。
恋爱同居期间,双方资金往来频繁、情感羁绊较深,极易因情感破裂引发债务纠纷。情侣间经济帮扶应当量力而行、理性审慎,切勿轻信口头承诺,更不能为帮扶对方违规进行金融套现、转借资金,有效规避财产损失与法律风险。
典型意义
本案是婚恋同居期间违规套现转借资金引发的典型借贷纠纷。法院依法认定金融套现转贷行为无效,严守民间借贷司法红线,同时结合婚恋纠纷特点柔性调处,通过债务减免、分期履行的调解方案平衡双方权益、彰显司法温度。该案以案释法,破除群众婚恋借贷认知误区,引导公众合法借贷、诚信履约、理性婚恋,切实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