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灵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依托“法院+保险”联动解纷模式,成功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本次调解将尚未实际产生的二次手术费用纳入整体赔偿范畴,所有赔偿款项全部兑付完毕,免去当事人后续再次诉讼的奔波成本,实现矛盾一次性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024年11月,席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某路段时,与行人倪某发生碰撞,致使倪某多处身体损伤、车辆受损。经医疗机构诊断,倪某确诊肱骨骨折、胫腓骨骨折、肩胛骨骨折、肩锁关节脱位等伤情,累计住院治疗99天,产生医疗费用5万余元。经交管部门认定,席某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倪某承担次要责任。案涉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承保期间。后续司法鉴定评定倪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各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协商无果,倪某将肇事方席某、承保保险公司一同诉至灵宝法院,主张各项损失合计168637.65元。
案件受理后,在征得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后,立案庭即刻启动“法院+保险”先行调解程序。调解员彭钿惠仔细研读卷宗材料,结合十级伤残鉴定意见与高额医疗支出的客观情况,确定“快调快赔、优先解困”的调解思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者后期取钢板、康复医治等二次手术费用尚未实际发生、金额无法固定,是纠纷处置的常见堵点。以往大多需要伤者完成二次手术、产生实际花销后另行起诉维权,既拉长维权周期、抬高诉讼成本,还极易滋生新的矛盾争执。
为从根源化解争端,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主动对接保险公司开展联合调处工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厘清案件事实、划分事故责任,逐条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与法定赔偿标准,在兼顾伤者实际损失与保险公司正常理赔规则的基础上搭建协商平台。保险公司积极配合本次联动调解,打破常规理赔流程,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预估后续治疗费等项目逐项核算,高效完成对接磋商工作。经多轮法理情理相融的沟通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付倪某各项损失10.8万元,席某个人赔付4万元。
本次调解突破性对未产生的二次手术费用一并核算赔付,提前锁定后续医治相关费用,彻底打消当事人后续维权的顾虑。目前协议约定全部赔偿款项已足额发放至倪某账户,纠纷彻底办结,当事人无需再就本次事故另行主张权利。
该案的妥善化解,是灵宝法院深耕“法院+保险”多元解纷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下一步,灵宝法院将持续深化与保险行业常态化协作对接,不断优化涉保险类纠纷前端化解路径,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处置道路交通纠纷,持续压降群众维权负担,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辖区社会平稳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