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我是彭某工友,他拖欠的23000元案款已转入法院账户,麻烦帮忙办一下解除彭某拘留的手续。”2026年6月24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一通特殊来电,彭某工友主动告知已代为全额缴清剩余执行款项。
此前,浙江某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彭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灵宝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由彭某向该公司支付租赁费44600元及相应利息。调解书生效后,彭某仅清偿部分款项,剩余23000元长期拖延未付,申请执行人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线上线下全面查控彭某名下财产,未查询到足额可供执行资产。执行干警多次电话催告,并依法传唤彭某至法院当面释法明理,反复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但彭某仍无主动还款意愿。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法院依法对彭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彭某被拘留后,其工友前往探视,知晓案件前因后果,念及双方共事情谊,主动联系法院帮其偿还剩余全部欠款,案件执行难题迎刃而解。
下一步,灵宝法院将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强制执行并举,精准用好各类惩戒强制措施,持续加大对逃避、拒不履行义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以兑现到位的胜诉权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