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为辖区农村建起法律书屋
作者:刘赞芳 发布时间:2008-01-03 16:00:28
灵宝法院网讯 2008年1月3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为焦村镇南安头村捐赠法律书籍500余册,价值8000余元,帮助该村建起法律书屋。这是该院开展“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活动四个多月以来,在辖区农村建起的第二个法律书屋,此举不但丰富了广大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有助于提高村民法律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受到广大村民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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