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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肇事引纠纷 温情调解当场付清赔偿

  发布时间:2026-06-08 17:20:10





    一起交通事故引发赔偿纠纷,伤者损失亟待弥补,高龄肇事老人经济拮据、赔付乏力,双方自行协商无果、矛盾僵持不下。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先行调解为抓手,融法理、释情理、化心结,成功促成当事人当庭和解、款项当场履行,以柔性司法妥善化解基层矛盾。

    2026年1月,七旬老人杨某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车行至路口转弯时操作失误,连续碰撞两辆非机动车,致李某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住院治疗16天,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8611.49元。杨某前期垫付5000元后,因年事已高、无稳定收入,无力支付剩余赔偿。双方多次私下协商未果,李某诉至灵宝法院。

    立案庭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责任划分明确,适宜先行调解化解纠纷。征得双方同意后,案件交由调解员彭钿惠调处。梳理案情后,彭钿惠找准矛盾症结:杨某赔付能力有限,李某久未获赔心存不满,双方对立情绪较重,调解工作一度遇阻。

    为化解分歧,彭钿惠采取“背靠背”调解,分别沟通、分层释法。

    “杨大爷,事故认定书明确您全责,伤者因本次事故产生人身与财产损失,于法于理,您都应当履行赔偿义务。”彭钿惠向杨某讲明法律责任。

    杨某满心愧疚,面露难色:“我清楚是自己操作失误闯了祸,该赔对方,但我年岁大,没有积蓄,实在拿不出全部赔偿款。”

    充分体谅老人的实际困难后,彭钿惠转而劝导李某:“你的各项损失均有据可依,诉求合法合理。但对方已是七旬老人,经济条件有限,长期僵持只会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不妨各退一步,早日拿到赔偿了结纠纷。”

    李某仍难以释怀:“平白无故遭遇车祸受伤误工,只拿到一小部分赔偿,余款一拖再拖,我实在无法接受。”

    调解员一边守住法律底线,劝导杨某尽力筹钱履行义务;一边安抚李某情绪,引导其换位思考、适度让步。经过多轮沟通调和,双方冰释前嫌达成一致:李某自愿减免部分赔偿,杨某积极筹钱一次性付清余款。

    5月19日,在调解员的见证下,杨某将多方筹措的2万元现金及9000元转账,共计29000元赔偿款当场全额交付李某。

    足额拿到赔偿款,李某连连道谢:“真心感谢法院和调解员费心调解,帮我顺利拿到赔偿。”

    杨某也如释重负:“多谢调解员耐心开导,以后开车我一定格外当心。”

    该案是灵宝法院发挥先行调解高效便民优势的生动实践。办案中,法院坚持法理温情相融,在厘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解开群众心结,柔性化解基层纠纷,既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又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暖意。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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