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巧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柔性执结一起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通过耐心调解促成双方和解,既依法保障胜诉群众权益,又暖心体恤困难群众处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此前,孙某未成年之子骑行车辆时不慎撞伤李某,致其人身受损。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李某遂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令作为监护人的孙某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赔付各项损失共计48000元。
判决生效后,孙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首次调解未能成功。为倒逼被执行人履约,干警依法排查其财产线索,查实其名下一套实际居住的小产权房,并依法予以查封,限制房屋处置流转。
在实地走访中,执行干警了解到孙某系单亲母亲,丈夫早逝,独自抚养孩子,无稳定收入,家庭经济困难。考虑到该房屋是母子二人唯一住所,若机械司法、强制处置房屋,将导致二人居无定所,激化矛盾、衍生民生问题,不符合善意文明执行初衷。
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实质性解决纠纷,执行干警不惧酷暑高温,上门开展面对面深度调解工作。执行干警坚持法理与情理兼顾,一方面向孙某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及失信惩戒风险,使其深刻认清自身法定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充分考量其单亲持家、经济困难的实际处境,温情安抚、耐心疏导。同时,执行干警积极做通申请执行人李某的思想工作,如实告知被执行人的真实生活状况,情理并重开展沟通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数小时耐心沟通、居中斡旋,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分歧、互谅互让,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孙某尽力筹措资金履行赔偿义务,李某亦体谅对方难处主动作出权益让步,一场僵持已久的纠纷得以温情化解。
该案圆满执结,既刚性守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柔性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化解了长期僵持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彰显了基层司法的温度与担当。